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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四川、甘肃、青海、陕西、西藏、云南、新疆2024执兽考试资格申请公告持续更新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4/10/19 14:49:10     来源: 分    享:

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4年10月9日公布

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或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授予申请,逾期系统将关闭,无法申报!


资格授予及证书领取已公布的省份考区有:

第一弹:天津、辽宁、吉林、湖北、海南、宁夏(点击跳转)


今日新增考区:安徽、四川、甘肃、青海、陕西、西藏、云南、新疆


安徽考区

一、电子证照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农办牧〔2023〕13号)要求,安徽省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化工作已完成。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后,我省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已全部实现电子化,丢失后不再进行补办,考生根据需要自行下载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资格申请时间

我省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于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27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获得毕业证的考生,应于毕业当年的7月10日至8月10日进行资格申请,并于当年9月10日后获取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书。

三、资格证书颁发

今年获证的考生均可于2024年11月18日后,通过“皖事通”APP、“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安徽省政务7×24小时服务大厅”获取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书。


四川考区

一、电子证照

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农办牧〔2023〕13号)要求,四川省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化工作已完成。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港澳台考生除外),原纸质证书已全部实现电子化,丢失后不再进行补办,考生根据需要自行下载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资格申请时间

四川考区考生考试通过的,应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8日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进行资格申请,于2024年11月18日后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或天府通办APP查看并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

考试通过的全日制在校生,应于毕业当年(学信网可查学历信息后)8月1日—8月15日进行资格申请,9月10日后可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


甘肃考区

一、电子证照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农办牧〔2023〕13号)要求,自2024年起,甘肃省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已全部实现电子化,丢失后不再进行补办,考生根据需要自行下载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资格申请时间

甘肃考区考生考试通过的(在校生需取得毕业证且学信网可查),请于2024年10月14日到2024年10月28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生成《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后,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在线办理“执业兽医资格证认定”申请(具体流程:省直部门→省农业农村厅→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认定→在线办理→个人注册登录→填写基本信息→上传《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提交)并留存受理信息。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

三、资格证书颁发

本年度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2024年11月18日后,考生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查询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具体流程:登录个人账号→网页右上角用户名→选择用户空间→我的证照→下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


青海考区

一、电子证照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农办牧〔2023〕13号)要求,青海省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化工作已完成,原纸质证书已全部实现电子化,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样式内容相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资格申请时间

1.青海省考试通过的考生于10月14日至28日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考生证书领取地默认为考生报名所在地市(州)考点办公室。

2.考试通过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在毕业(学历在学信网可查)后,于当年的8月1日至15日进行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申请流程同上。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考生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申请的,须在下一年度才能进行申请(具体时间见下一年度的公告)。

三、资格证书颁发

1.2024年新获证考生可于11月18日后通过“青海政务服务网”或者“青松办”APP,获取本人电子证书。具体操作程序为:青松办APP—注册、登录—我的—我的证照--查看、下载本人证书;或通过青海省政务服务网(

https://www.qhzwfw.gov.cn/),注册、登录—右上角点击本人姓名—我的空间—我的证照—查看、下载本人证书。

2.资格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12月2日后(仅限工作日)到报名所在地市(州)考点办公室,领取证书(地点见附件)。本人领取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携带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原申请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3.资格申请审核通过的全日制在校生,电子证照可在申请当年9月10日后获取。纸质证书与当年审核通过人员一起发放(具体时间见当年公告)。


西藏考区

一、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0分和202分;全国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8分和214分;西藏自治区C类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71分和145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二、资格申请时间

(一)考试成绩通过的西藏考区考生(在校生需取得毕业证且学信网可查),请于2024年10月11日(含)至10月28日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

(二)经审核合格的,由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2023年起我区已全面启用执业兽医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审核合格考生可于2024年11月18日起通过西藏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右上角点击本人姓名-用户中心-我的证照-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或下载西藏政务APP(注册登录-亮证)查询及领取本人执业兽医资格电子证书。


陕西考区

一、电子证照

陕西省已全面实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考生可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http://https--zwfw--shaanxi--gov--cn--e4821.proxy.nynct.shaanxi.gov.cn)或秦务员APP自行查看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具体内容请参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使用电子证照的公告》,考生可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执业兽医专栏—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省公告(电子证照公告)—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使用电子证照的公告”中查看。

二、资格申请时间

(一)考试成绩达到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8日访问陕西政务服务网(http://https--zwfw--shaanxi--gov--cn--e4821.proxy.nynct.shaanxi.gov.cn/sx/public/index),使用考试报名时的证件信息进行注册登录(注册登录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29-87382893、029-87382894),登录后在“事项清单”中搜索“执业兽医资格认定”,点击在线办理进行业务申报。所有成绩合格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逾期未办理的请于下一年度8月1日—15日或下一年度资格授予公告时间内进行申请

(二)考试当年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在校生,须在取得毕业证且在学历信息在学信网可查后,于毕业当年的8月1日—15日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按提示程序进行业务申报


云南考区

、电子证照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云南省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使用电子证照的通告》,云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已使用电子证照(不再使用纸质证书),资格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颁发电子证照。考生可登录云南省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

二、资格申请时间

1.资格申请日期在10月14日至10月28日的考生,电子证照查询与下载于2024年11月18日开通

2.资格申请日期在7月15日至8月15日的考生,电子证照查询与下载于当年的9月10日开通

3.执业兽医资格取得时间以资格授予年度为准,发证日期仅代表制证时间。资格授予年度查询方式:中国兽医网(https://www.cadc.net.cn)—执业兽医专栏—执业兽医查询;或微信小程序“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在线验证”扫描证书二维码。


新疆考区

一、电子证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原则上不再发放(补发)纸质资格证书。往年在我区已取得纸质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行获取电子资格证书。

二、资格申请时间

资格证书申请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8日;2025年2月14日至28日;2025年8月1日至15日。

考试通过的考生(在校生需取得毕业证且学信网可查)可登陆中国兽医网提交资格授予申请;考生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新提交申请且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次月的第10个工作日后自行获取电子资格证书。

三、资格证书颁发

电子资格证书获取流程:

1.“新疆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或APP—我的--我的证照--电子证照—添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2.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注册登录--右上角点击本人姓名--我的空间--我的证照--添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获取电子资格证书过程中,出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3299555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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