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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辽宁、吉林、湖北、海南、宁夏2024执兽考试资格申请公告持续更新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4/10/19 13:48:10     来源: 分    享:

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4年10月9日公布

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或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合格分数线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分数线:230助理兽医分数线:202
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分数线:228助理兽医分数线:214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

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授予申请,逾期系统将关闭,无法申报!


资格授予及证书领取公告已发布的省份考区有:天津、辽宁、吉林、湖北、海南、宁夏,其余省份会陆续公布,敬请关注。


天津考区

一、电子证照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后,天津市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已全部实现电子化,丢失后不再进行补办,考生根据需要自行下载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资格申请时间

天津考区成绩合格考生应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8日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进行资格申请。

三、资格证书颁发

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11月18日后考生可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或津心办APP自行查看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咨询电话:022-24538723)。


辽宁考区

一、电子证照

辽宁省全面实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不再制发纸质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资格申请时间

通过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往年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在学信网可查询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三、资格证书颁发

在辽宁省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可登录辽宁省政务服务网,在“统一证照服务”中查看、打印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或通过辽事通APP“我的”-“我的证照”查看证书。(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本年度新发证书人员请在2024年11月18日后通过上述方式获取证书。


吉林考区

一、电子证照

2024年起,吉林省全面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不再印发纸质证书,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农办牧〔2023〕13号),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资格申请时间

吉林省全国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授予工作每年度开展1次,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务必于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24日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成绩合格的无法申请,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申请。

考试通过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应取得学历后(学信网可查询到),按照当年资格申请与授予公告规定时间进行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三、资格证书颁发

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可于2024年11月18日后,通过“吉事办”APP或小程序,在“我的证照”、“全部证照”中添加、查询、展示、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也可登录“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我的”进入“个人中心”,在“我的证照”栏目,查询、下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

四、证书补发

2024年起,吉林省不再受理变更个人信息之外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补发申请事项,变更个人信息的证书补发申请,请于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24日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补发执业兽医证书的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于2024年11月18日后查询变更后的本人电子证照


湖北考区

一、资格申请时间

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考生(不含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考生),可于2024年10月14日—28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考试通过的全日制在校考生,可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学历在学信网可查),于毕业当年与合格分数线考生同步进行资格授予申请(申请时间与要求按本考区当年发布的执业兽医资格授予通告执行)。

二、资格证书颁发

电子证照获取: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农办牧〔2023〕13号)要求,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化工作已完成,原纸质证书已全部实现电子化。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往年在我省获证的人员即可查询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具体路径为:湖北政务服务网(PC端)(http://zwfw.hubei.gov.cn/)--注册登录--右上角点击本人姓名--我的证明材料--我的证照。或通过“鄂汇办”APP(移动端)--注册登录----亮证。

本年度新获证人员,可于2024年11月18日后通过上述路径查看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

纸质证书领取2024年11月25日后,本年度资格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到本人资格申请时选定的领取地领取证书。因故不能到达现场的,请与领取地工作人员联系邮寄事宜。另外,选择在武汉市考点领取证书的考生,可加武汉市执业兽医资格证书领取qq群701757797,咨询办公室廖老师(027-82243212)办理证书领取等有关事宜。

三、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的,可直接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本人电子证照,不再补发纸质证书。若因本人个人信息发生变更,需要变更证书信息的,请联系省考区办公室。


海南考区

一、电子证照

2024年起我省全面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不再颁发纸质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样式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往年获证人员可直接获取电子证照。

电子证照的获取方式为: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注册登录--右上角点击用户名--个人专属空间--我的证照--添加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进行查看下载。或者通过“海易办”APP--登录--我的--我的证照--添加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进行查看下载。

二、资格申请时间

海南考区考生考试通过的,应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8日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进行资格申请,于2024年11月18日后查看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

考试通过的全日制在校生,应于取得毕业证后(学历在学信网可查),在毕业当年的8月1日至8月15日进行资格申请,于当年9月10日后查看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

三、证书补发

原纸质证书也已经全部实现电子化,因此丢失或损毁后不再补办,考生可以根据需要登录“海南省政务服务网”、“海易办”App、“海易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进入“用户中心”获取电子证照。

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之前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均为2021年,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包括2021年)之后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为实际发证日期。


宁夏考区

一、电子证照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农办牧〔2023〕13号)要求,我区已完成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化工作,将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已全部实现电子化,丢失后不再进行补办,考生可根据需要自行下载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资格申请时间

考试成绩达到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宁夏考区考生和历年已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并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在校考生,应于2024年10月14日~28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于2024年11月4日~8日在宁夏政务服务网和宁夏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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